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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大明朝的五大军区和新军政(第三…(2 / 4)

主乡绅占领了,要么是被勋贵占领了。

本身军户承担着屯粮供给军粮的用处的,可现在这些田不少都去地主手里,朝廷就只能找地主买了。

这也很直观的说明了,卫所制度适用于开国之初,但后面是不适合的,反倒加剧了土地兼并。

那该怎么办呢?

既然卫所制度已经腐烂,军户基本已经逃亡,还留着做什么?

崇祯显然已经提前准备好了,他说道:“两京十三省,这样来分。”

“北直隶、山西和山东、河南和湖广为中部军区。”

“南直隶、浙江、福建作为东部军区。”

“广东、广西、台湾、贵州、云南为南部军区。”

“四川和陕西为西部军区。”

“辽东和东江镇为北部军区。”

皇帝一口气说完,一边的执笔太监方正化在地图上用东西标记出来。

众人是听得目瞪口呆。

以前可从未有这种军制划分的,众人想了片刻,一时间竟然也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崇祯继续道:“五大军区按照京卫军的制度,重建新军,由军区总督监管军政,调兵权在军委会,五军都督府行统兵权。”

这叫军队的三权分离。

哪三权?

调兵权,统兵权,军队司法权。

这也符合现在军委会的组织架构。

皇帝是军委会最高统帅,军委会元帅是执行统帅,相当于二把手,例如孙承宗。

调兵权相当于在皇帝手中,没有皇帝的命令,谁都无法调动军队。

统兵权在五军都督府,例如要打仗了,皇帝要调兵,就从五军都督府任命军事统帅。

军队司法权就在监察厅和宪兵司。

例如这一次的宣府案,就是宪兵司去抓的人,五军都督府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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