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股份;
(四)该人单独或者与他人一致行动时,以其他方式在事实上控制公司。
安祁隆顿时道:“继续说,我现在想要知道的是天盛资本手里的股权到底能对董事会产生多大的攻击力?”
为首的律师翻阅材料文件,看了看之后便说道:“除了举牌到20%这部分股权,陆鸣手里还有天盛价值成长混合基金持有0.46%的股权,合计20.46%,如果理解它只是20.46%的权重以及影响力,则是表决权,特别是在累积投票制下的表决权的严重误读。”
“股东会的表决权不是以全部公示股本作为表决基数的,而是以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作为表决基数的,加之与累积投票制,实际情况就更为复杂。”
安祁隆一言不发的坐着闭上眼睛听着,律师不紧不慢详详细细的继续道来:
“在判断天盛资本表决权分量时,我们已知的因素是投票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或者说所掌握的表决权数额,拟选出董事人数,而最大的变量就是股东大会的出席率,在此必须提及安氏集团自身股权的分散性,在我方与天盛如此接近的表决权争夺中,出席率是有着决定性作用的。”
“通过安氏集团过往的历次股东大会的出席率一般在35%左右,不超过40%,扣除第一大股东以及管理层等关联方参会,其它机构股东散户参会率在15%到20%区间,这个数据也与一般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出席率基本一致。”
“在天盛资本持股20.46%的情况下,本次攻守双方持有的股份总和略超过40%,以其他机构和散户参会率可以达到20%的峰值情况下,股东大会出席率最高可以达到60%,我们以60%上下区间的几个数据做出了相关的假设模型。”
“我们假设所有非天盛资本持有的股份均作为天盛资本的对立方,那么在这种最大的不利情况下,对天盛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