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姐姐听到什么灭门惨案、人肉包子和什么鬼怪作乱时,脸上居然是不屑,甚至敢踏入阴森的凶宅之中溜达一圈。
这种姿态可不是谁都能有的,方之唯心中可不止是感叹,简直就是惊叹。
那些常用的话术根本无法打动面前这个女子,甜言蜜语说了、才华横溢展示了,但却没有任何用处……
唯独把她逗笑的事却是在背诵宋北云诗集时,但这种时候怎么能笑啊?难道不应该是感动吗?别人家的女子在听到那些缠绵悱恻的诗时,无一不是满心感触的望向天际,亦或是轻柔叹息。
“这诗是那个宋北云写的?”
“是啊,我大宋一等一的才子,诗文双绝。”
佛宝奴再次不由得笑出了声来,宋北云什么能耐她还能不知道?那些仿冒的粗制滥造的诗文,只能说是临摹了他的形却没有里头的魂。
因为宋北云从来不会写情诗,他写的词从来都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从来都是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怎会写这种明月、美人、柔甜似水的矫情。
“行了,退下吧。”
佛宝奴一挥手:“赏。”
女官再次上前给了方之唯十贯钱,然后跟着佛宝奴转过头钻入了路边的一辆马车。
马车滚滚向前,方之唯被留在了原地愣愣发呆,而他那小弟凑了上来:“哥!咱们发财了!”
是啊,发财了。一晚上人家姐姐说了八次赏,自己就得了八十贯的赏钱,这是等闲人家两年都赚不到的钱,但在那姐姐面前就像是给路边的阿猫阿狗喂上一块骨头似的轻而易举。
这种反差让他透着一股子难以描述的难受,非常非常难受的那种,但光是难受还是轻的,最关键的是那种小心翼翼让他不得不时时刻刻都注意言辞,别说开一些带颜色的玩笑了,便遣词造句都仔细思考,让他恍惚回到了当年进考场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