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大火将荒山野店付之一炬,昨日发生的事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被淹没在了熊熊烈火之中。
而在满是尸首的野店里住了一晚之后,第二天一早宋北云便驾车出发了,车厢之中除了有巧云之外则还有那昨日被砍断双臂的女子。
她的身子还算健硕,居然在简单的包扎消毒之后能活下来,虽然仍是身子虚弱神志不清,但体征还是平稳了下来。
巧云坐在马车前端,撩开那个栅栏帘子跟宋北云有一撘没一撘的聊着天,不时还摆弄一下手里的双刀,倒是爱惨了这两柄家伙什,不光趁手还锋利,颇为些削铁如泥的味道。
不过她倒是没问这两把刀多少钱,怕听了心里难受,毕竟巧云在没遇到宋北云以前,月钱也便是三四贯,而如今……想来却是羞愧,面前这臭弟弟带自己吃一顿饭都不止这个数。
用个词怎么说来着?骄奢淫逸!这个词几乎可以完美的形容面前这个人,在他的影响下,巧云都觉得自己变了不少,也会开始享受生活了。
不过就单论这两把刀来说,巧云初步估算大概一把得有个三千贯上下,因为之前有个师兄曾经在剿灭山贼时弄到过一把,交于大食商人那问了,说是三千贯。
但后来细细想起时,巧云觉得师兄那柄远远不如自己手上这成色好,自己手里这柄刀的花纹更好,入手的握也更好,而师兄那把跟自己的比起来就像是街上买的胡饼和公主家御赐的厨子做的胡饼之间的差别。
都是胡饼,但公主殿下家的胡饼里有糖的……
左思右想,巧云多少还是有些忍不住,她犹豫了半天才问道:“北云……”
“嗯?”赶着车的宋北云侧过头靠过来:“怎么了?”
“这两柄刀多少钱?”
“不贵,熟人那换的。”宋北云想了想:“好像是一斤黄金来着,他可跟我说这是巴霍巴利王用的兵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