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好。
朱拂晓站在院子里,拿起柴刀不紧不慢的劈开木板,等到劈砍了一半,忽然动作顿住,拍了拍脑袋:“我真蠢!”
自家有免费的劳力,又何必亲自动手?
他干脆闭上眼睛,开始修炼圣杯法,一日的时间悄然逝去。
待到傍晚,王大顶着满头大汗来到了朱家,手中拎着一只野兔:“朱公子,我来看你了。”
看着那野兔,朱拂晓没有多说:“过来识字吧。”
“欸!”王大点头,兴奋的道了句,然后来到了朱拂晓的身前,面色恭敬的坐在对面。
读书识字,可是那些大老爷才有权利、有机会做的事情。
二人读书识字,一个教的认真,一个学的认真。很快天色渐暗,华灯初上,小妹点燃了灯火。
“你已经错过了最佳读书的年纪,读书识字起来有些吃力,不过只要耐心学习,努力钻研,终有一日可以学为所用。学习不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都不会晚。”朱拂晓道了句。
对面王大此时额头见汗,眼神里露出一抹急躁,这一晚上过去,他只记下五个字而已。
对于朱拂晓来说,王大能一晚上记下五个字,已经是天资极高了。
一天晚上是五个,一年下来便可认得七七八八,两年下来便能认识所有的文字。
“我只怕自己资质不好,耽搁了先生的时间。”王大有些不好意思。
这青年看起来容貌丑陋,但却极为憨厚。
“哥,吃饭了!”
小妹笑着将鹿肉米饭端上来,笑吟吟的坐在朱拂晓对面。
一大盆米饭,鹿肉的香气在院子里传来,王大的肚子也不由得咕咕作响:“这是什么肉,怎的这般香?”
“鹿肉!”朱拂晓笑着道。
“鹿肉?”王大瞪大眼睛:“这可是贵族才能吃的稀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