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马。
两边是球门,比蹴鞠的球门大些。
可若论对抗性,马球要比蹴鞠激烈多了。
至少,沈安刚跟着奔了几步,就开始受不了了。
手里拿着弯曲的球杖,真是不知道该往哪里摆,他搜刮肚肠回忆前世,当真是一次马球也没有打过。
倒是房遗爱,关键时刻有几分哥们义气,没有只顾着抢球,而是跑到了他的身边,与他并肩前行。
“你行不行?”
“我都忘了,你没打过马球。”
沈安在马背上颠簸,勉强保持平衡。
心说,你才想起来啊,晚了!
老子要是能坚持二十分钟,都算是多的了。
“二郎,你快去争抢,不用管我。”他催促道。
“那怎么行。”房遗爱看着他在马背上晃荡,心里也是没底,按说大唐的官宦子弟,几乎没有不会打马球的。不过沈安是个例外,他从小身子骨就弱,朋友也没几个,根本没有打球的机会。
“你放松一点,缰绳不必拉的太紧,否则这马跑不快,你也不容易保持平衡。”
可房遗爱只能口头吆喝几句,根本帮不上忙,沈安只得放弃争球,努力控制住马匹。
再看前方的李佑,马匹一跑起来,他整个人就变身了,简直是大杀四方。
那木球始终在他的球杆附近转悠,就根本没有离开过。
高阳和李治两人加起来,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高阳的马球打得不错,可也从来都打不过李佑。
李治身子刚刚恢复,战术也不咋样。
两人拼命打配合,也只能勉强阻止他,不让他靠近球门。
马球门和蹴鞠的球门大为不同,门前空空荡荡,根本连个人影都没有,守门员什么的,不存在的。
所以,李佑只要突破了他们的防线,进入射程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