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里守约微笑着提枪走到了常风的身侧。
其余众人见状,也连忙聚拢到了二人的身侧。
装弹、寻找目标。
常风率先开枪。
子弹呼啸着离开枪膛,精准的射在了一头牛魔种的脖颈上。
牛魔种的脖颈炸开,不等它倒地,常风又微微掉转枪口,将第二发子弹送进了另外一头牛魔种的脖颈中。
脖颈是牛魔种身上除了肛门之外最柔软的一个地方。
脖颈也是牛魔种身上最致命的一个弱点。
另外一边,百里守约也在接连开枪。不过,百里守约手中的猎枪没有红外线瞄准镜,威力也不如常风手中的巴雷特。
当百里守约射光十发子弹,他只杀死了八个魔种,而且这八个魔种里面只有五个牛魔种。
常风的射击用时比百里守约更短,而他却用十发子弹射杀了十一个魔种。
其中一颗子弹穿过了一头牛魔种的咽喉之后,又扎进了一头羊魔种的胸膛。
“我输了!”
百里守约摇头叹息一声,又接着说道:“但我有点不太服气,比枪法我之所以会输,是因为我的枪威力不如常将军手中的枪。”
众人听完百里守约的话,以为常风会抓住机会嘲讽百里守约一番。谁料百里守约语落,常风就将手中的巴雷特递给了百里守约。
“这把枪以后就是你的了,我给你五百发子弹,子弹耗光之后,你可以找沈梦溪。沈梦溪是机关师,造子弹应该不成问题。”
百里守约万万没有想到,自己随便抱怨一身,常风就将他的枪送给了自己。以至于百里守约愣了许久,才反应过来。
“常将军,你真的要把这一把枪送给我?”
“我认为这一把枪在你的手上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作用,这样对长城而言也是一件好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