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销,就去外地打工。
常年不在家,他就和姐姐妈妈生活在一起。
因为家里全是女孩子,阴盛阳衰比较严重。
从小母亲就给她穿姐姐们的衣服。
导致他在小学之前都以为自己是个女孩子。
到了青春期的时候,人家男生都有喜欢的女孩了。
可振芳对女孩确没有什么好感,反而是把注意力放到班里的男生身上。
他看到又高又壮的男生时,心里会有波动。
高中的时候,他就不上学了,开始闯荡社会。
内心那种喜欢女生裙子,和男生约会的场景越来越让他向往。
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总是在午夜穿着女孩的裙子,化上浓浓的口红,带上假发。
走在大街小巷,吸引着不少男人的目光。
慢慢的,他找到了自己的同类人。
这个城市的一角,有这么一群人,天生喜欢同类。
他们被世人唾弃,或者被骂有病,可他们也是人,也向往自由。
于是成了一个不为人知的团体。
有一天晚上,许振芳穿着女装走在路上,被几个男子尾随。
并且给强暴了,一般人遇到这种事情,会痛苦哭泣。
可许振芳没有,他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快感。
就当几个男的想离开时,许振芳突然死死的拽住他们。
那几个男的以为许振芳要报复他们。
结果,许振芳求他们,要经常来找他。
这让所有人都特别意外,一个男的笑着说:原来你是好这口啊,那我带你去个地方,保证让你满意。
许振芳鬼死神差的就跟着去了。
原来男人带他去了一个地下酒吧,这里都是和他一样的人。
有各种大尺度的演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