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的幕后老板,洪兴十二揸fit人之一的黎胖子,打断了腿!
又一次当众,开枪,子弹直接射入大腿!
轩然大波!
警察报复媒体,砸人家报社,打断人家腿?
让人感觉,一下子回到了当年四大探长的黑暗时代,
即便是那个年代,警察整人,也必须找一个合适的借口,或者私下做,哪有像林家俊这样明火执仗冲进报社开枪的?
媒体震惊,警队高层震怒。
紧跟着,港岛新闻报也发了一篇文章,将林家俊为何要违规执法、冲动开枪的原因讲得一清二楚。
兄妹在孤儿院相依为命,长大后自食其力,遇到姑爷仔被下药……
在这个故事的加持下,林家俊的行为又蒙上了一层悲情英雄色彩。
在法律之上,还有天理;在法律之下,还有人情。
杀人是犯法的,
当父亲杀掉害死自己女儿却逃脱法律制裁的变态凶手;
当儿子的去杀掉几十年之前在集中营中孽杀自己双亲的战犯;
依旧犯法。
林家俊的行为,是明目张胆的报私仇,而且是在受害人脱离了危险情况下的过度武力,已经触碰到了警队红线;
至于之后,砸报馆、开枪射伤报馆老板,更是赤裸裸的违法行为。
民众可以同情他,甚至私下里可以佩服,说他为民除害,说如果不是他,会有更多的女人被姑爷明害,说他是英雄。
可作为执法机构,警队却不能容情,
这次的处理干脆利落,直接开除了林家俊警籍,并且移交律政司进行起诉。
相比于这件事带来的波澜,另外一个看似普通的人员调动,就很不起眼了。
一名叫做徐大江的军装,作为‘警方督导’,临时调入新开办不久的私营国分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