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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四章 大魄力的明主(继续万字求月票)(3 / 17)

所以徐光启可以肯定的说没问题。

听到徐光启这么说,李之藻沈庭筠两个人一起点了点头。

沈庭筠继续说道:“第一个问题解决了。继续第2个问题,我觉得还是不要把这个衙门归为地方管辖,不然的话就没有了意义。这个衙门是监管商人的,如果交给了地方衙门,那还有什么用?”

话是这么说,这个道理谁都懂,不从这个方向考虑,单单是从权力的角度考虑,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权力分给别人。

尤其是官场上的这些人,这是明摆着的事情。如此明摆着的事情,为什么还要拿出来讨论?

原因很简单,因为有客观的条件不允许。如果你不把这个节制权力给地方,那么就等于你在地方新开了一个衙门,这意味着什么?

朝廷支出的俸禄就不说了,这意味着朝廷在向地方伸手。

往小了说是朝廷对地方官员的不信任,往大了说这就是分权。

其他的原因都是次要的,只有分权这一点是主要的,这是中央在向地方收权。

看清了事情的本质之后,其他的也就好理解了。这些地方官员怎么可能愿意把权力交出来?

这是每一个官员都不愿意答应的事情。

如果将新衙门的节制权给了地方,那么就代表着权力还是留在了地方,增设一个衙门对他们的影响并不是很大,甚至更有利于他们收权。

论好处的话,那就是这么做容易推行这个衙门,在地方上的阻力会小很多,甚至会得到地方上的支持。

但坏处也不是没有,这么做就等于把权力又还给了地方,那你设定新衙门还有什么用?这个衙门还没弄好就已经就废掉一半了。

有利有弊,就看如何权衡和取舍了。

沈庭筠给出的意思就是新衙门不受地方节制,即便是推行的难度大一些,那么也要硬着头皮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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