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布却有些慌,难道勇士让我气傻了?别啊,俩家刚合并成一个部落,还没等看到崛起呢,领头羊就疯了,这叫什么话啊。
只有姬贼,方才明白那枫谷部落的特产,代表了什么。
他再一次小心翼翼的打开兽皮,露出来里面躺着的三四十颗,体表泛黄略青,只有米粒大小的植物,内心,是按捺不住的狂喜。
小麦,小麦,竟然真的是小麦卧槽。
枫谷部落有这种逆天的特产,竟然全然不懂它们的珍贵之处我去,真是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
作为现代人,姬贼很清楚小麦对于人类进步起了多大的作用。
这种植物,易养成,产量高,养分还足,完全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食物。
更别说,还是原始社会这种食物比生命更加重要的时代。
这东西的珍贵之处完全不弱于圈养猎物好伐,成本低,收获高,有比这个更适合一个部落发展的食物么?没有!
“巴布长老,这东西一共有多少?”姬贼暂时压下心中的兴奋,颤巍巍的问道。
“没多少,也就是几百株而已,因为这东西救了我们部落不少次,所以,大家除非饿的没办法了,都不会打它们的注意,怎么勇士,这个东西,很有用么?”巴布弱弱的问道。
“当然有用!这玩意的价值,可以说是目前我们部落里面,最珍贵的。”
巴布与老族长都一副“???”的表情,啥玩,最珍贵的?我们不会是听错了吧。
姬贼兴奋的搓着手:“不行,我得赶快把这些东西带回部落种植。”
“种植?”
“是的,几百株全都种下去的话,预计到明天,我们所有的族人都可以吃得上面了。”
“什么面?勇士你到底说什么啊在。”
两个老人完全不明白了,怎么总觉得勇士有些失心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