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就像春风一样温暖。
却吓得孙志两股颤颤,目瞪口呆,魂飞魄散。
然后,他就听到刘乐用商量的口吻问他:“你到底签不签字啊?”
“我的耐心有限,再不签字,我就把你的脑袋拧下来。”
说到拧下来三个字时,刘乐还抬手摸了摸孙志的脖子。
“签,签……”孙志魂飞魄散,心里再也不敢存有一丝侥幸。
之前,他还以为一拳就能把刘乐条得半身不遂。
结果却是,刘乐随便一拳,就能把他们打死。
“还有这个,连同医院股权一起卖给我了。”刘乐又一把扯掉孙志胸前的玉石吊坠,因为里面蕴含着一缕细小的灵力,早就被刘乐看上了。
“好,没问题。”孙志急忙答应。
玉石虽然珍贵,比着小命相差十万八千里。
只要刘乐不要他的命,他都会直接答应下来。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要有命在,报仇还是有希望的。
其实,刘乐看中的是玉石里面的灵气,并不想把玉石也留下。
只是现在就吸取出来的话,他的手掌就会变得晶莹剔透,他可不想被孙志发现自己的秘密,只好把整个玉石都收下来了。
“签吧,要工整点。”
等到刘乐放开孙志的头发,让孙志的双脚落在地上时,孙志就像溺水的人突然抓住了救命稻草般,打内心深处,竟然还对刘乐生出一丝感激之情。
接下来,不用刘乐吩咐,他就急忙跑到桌子前面,拿起钢笔,就把名字签了。
写的一笔一画,那真是标准的楷书,非常非常的工整。
此时,他再也顾不上医院一半股权的价值,只想活着离开这里。
“带上你的钱。”刘乐踢了踢脚下的那张皱巴巴的十元钱。
孙志急忙捡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