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若成,那就是公侯万代,世袭惘替。若不成,就是身死族灭的下场。大丈夫,若不行非常事,又如何成非常人?
天意若要我成就一番伟业,若不取,必受其咎。
可天意从来高难测,谁说得清楚。
我朝大军出征都有杀牛见血祭旗的说法,有的时候,甚至还杀几个俘虏,好讨个彩头。
索性,今日就将那胡顺给办了,让儿郎们见点血,激发胸口的杀气。
一想到这里,他目光一闪,就起了杀心。
不片刻,胡顺就被两个锦衣卫押了上来。
高原如今代管锦衣卫,他要提审犯人,又是在如此要紧关头,听到叮当响的镣铐声,两边耳房和签押房的官员们同时打开门窗,将头探了出来。
高原有心让大家见血,又有心让所有人见识到自己的威风。他也知道等下带兵进西苑可是杀头的买卖,衙门里的其他老大们未必服自己,正好拿胡顺来杀鸡给猴子看。
一声大喝:“所有人听着,都给我进大堂来!”
到处都是开门的事情,不片刻,三十多个大小官员都齐聚堂中。
再定睛看去,胡顺一脸灰败,衣衫褴褛,额角还带着青肿,显然白日里吃了不少的苦头。
看着胡顺,高原激起了心中的新仇旧恨,嘴角微微上翘,带着一丝狞笑。
“胡顺,你可知罪?”
胡顺慢慢抬起头来:“见过高同知,胡顺……”
“跪下!”押送胡顺的那个锦衣校尉一声大喝,提脚就踢了过去,正中胡顺的腿弯。
一般人如果被人冷不防来这么一下,立时就会跪倒在地。
可这胡顺武艺高强,下盘却是极稳,只摇晃了一下身体,然后慢慢转过头来狠狠地看了那校尉一眼。
又回头淡淡应道:“胡顺不知。”
那校尉被他瞪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