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到了那个时候,某人的斯坦索姆领也会变成遍布不死族的东瘟疫之地。
这才是麦当肯最为恐惧,真心担心自己迈不过的坎。
要知道,阿尔萨斯和吉安娜都比麦当肯所了解的历史中的他们年纪大。这会不会意味着整个历史演变过程会更短?
最让麦当肯头痛的是,洛丹伦身为七大王国里最强的那个,属于典型的树大招风。不搞死你洛丹伦,人类就永远有个主心骨。
接触久了,麦当肯无比肯定,洛丹伦腐败得没救了,除了少数像莫格莱尼之流的贵族还保有赤子之心,剩下的全是花天酒地的蛀虫。偏偏连国王都拿他们没办法。
还有神马比控制一群蛀虫更简单的事?
又怕死又贪婪。
这些家伙不管是将来的诅咒教派还是恐惧魔王,都能随意控制。
作为一个很怕死的家伙,他想出一个理由:狡兔三窟——没有什么比后世身为联盟核心的暴风王国更值得投资了!
真有斯坦索姆沦陷的那天,那小爷我混暴风王国总得有个落脚点吧?
“我有一个朋友!”当麦当肯用充满磁性的低沉声线说话,伯瓦尔立马精神一振。
戏码来了!
嗯,伯瓦尔不知道的是,一般‘那个朋友’就是正在说话的某人!
不同世界长大的两人,在这一刻开始,思路产生了微妙的分歧。
“他很喜欢暴风王国,然而在不久的将来,因为一个不可抗力的事件,他很可能大概率必须离开自己的祖国,远走他乡。他不想在死后成为孤魂野鬼,至少在遥远的暴风王国,能找到一处可容子孙后代的安身之处。”
麦当肯觉得自己暗示得够直白了——哥我混不好的时候,就来投靠瓦里安了,你那边给我留个位置哈!
他忽略了一件小事,在人类通用语当中,【他】和【她】是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