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行动起来。他们个个都是干过不止一票‘买卖’的人,当然不希望在这种时候就闹出问题。
闷声不响地混在队伍里,罗纳德也跟着他们翻过围墙溜进工厂。除了在围墙这边看着梯子的人、以及在里外两侧负责望风的人手,实际上负责‘动手’的人一共只有五个,而且统一都是身形敏捷的家伙。
至于罗纳德……
他十分有幸地加入到了这个实施偷盗行动的队伍。
而且得益于这段时间坚持不懈的身体锻炼,他的体力也不至于像进入《代达罗斯之书》的迷宫时那样虚弱,起码和正常的健康成年人没有差距。
“这伯明翰的工厂不行啊。”
“我在伦敦的几个厂子干过,都比这里要气派得多!”
“你能在厂子里干活,还来干这种事情?”
“这不是比较自由嘛。”
“得了吧,这家伙在人家厂里手脚不干净被人发现,自己就跑了!”
“别揭短啊,你这老东西!”
“……”
仍旧跟在队伍末尾,罗纳德听着面前几个家伙的小声对话。感慨这群小偷职业素质之‘高’的同时,眼神也在工厂周围快速打量。
首先第一印象,就是黑。
在这电灯,乃至于煤气灯都没被使用的年代,夜晚的工厂除了有照明的室内,外面几乎都是乌漆麻黑的一片,有人举着油灯也只能看到很近的距离。
在这种环境,只要有心之人足够谨慎。
藏在黑暗之中真就能瞒天过海地躲过大多数侦查。
也就是借助着如此微弱的光芒,罗纳德默默记下了这个工厂的大致形状。
除去占据了绝大部分位置的工厂主体。
围墙内的其他土地上还盖了两幢三层楼房。其中一幢即便在夜晚也是灯火通明,明显是工厂地位高的人使用的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