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精武标兵”称号!
这就难办了。
首先记一等功是绝对不合适的了,甚至可以说,哪怕李战什么都不干,到了年底或者明年年底,部队都要给他闹个模范标兵什么的。按照规定,两个一等功就构成了评模范标兵的条件了,他已经得了一个标兵称号,而且是含金量很高的“全军爱军精武标兵”,因此还得给他一个标兵或者模范称号,那就得给比“全军爱军精武标兵”更高的荣誉称号。
这是明文规定的!
你再给他一个一等功,那要怎么给个人荣誉称号呢?到了这一步,谁也不会认为授予李战个人荣誉称号存在什么障碍了,问题是应该给他什么样的个人荣誉称号?
三个一等功符合授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因此李战作出的贡献是直接推动了全军航空兵部队的发展了的,是填补了某些空白了的!
可是,那是一级英雄模范啊!
非战争年代部队里出现过几个一级英模?那可不是公安系统一级英模可以比拟的!
不合适,给一等功不合适,可一等功是最高奖励奖章了。只能从细节入手,首先要考虑到有利于李战未来的发展,他毕竟还年轻。因此,经过多次研究慎重讨论,决定给李战记个人一等功,但是这个一等功不同于之前的那四个一等功。
梁副部长直接念出了给予李战的奖励,“给予李战同志记个人一等功,批准机关为最高指挥部。”
听到前面半句话的时候,知道李战已经有四个一等功在身的官兵都感到失望,一等功的确无法与李战的贡献以及形成的影响相匹配。后面半句话出来后,大家咀嚼了一下,慢慢回过味来了。
关键在于批准机关。
李战是营职干部,按照奖励权限要求,军区机关就有权给他记功,特意拔高一级,是什么意思呢?
上面知道你,但是现在不是给你更高奖励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