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来由。
依照内心深处最朴素最不理性最不讲道理的心愿来看。
嬴政,不想那么做!
他就是要杀掉这些虫豸。
杀他们和不杀他们,理由或者利弊都很多。
只是,嬴政并非出于这些利弊的考虑。
他想的话,可以很轻易地想清楚这一切。
但他什么都没有想。
依着情绪,他用了重法,向前追溯刑罚。
他很清楚,这些人身上必然会有能够让严苛的秦法将他们判死的罪。
当世的大部分贵族身上都会有这样的罪。
以往没有人觉得这是罪而已。
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他们做事根本就没有遮掩。
稍一打听,也就出来了。
因此,虽然是秦法判杀了那些人。
但实际上,嬴政很清楚,是自己想杀他们。
自己这样想,他们才会被秦法度量。
他们才会尊严扫地。
一切的一切,真的没有太高明的政治考量与利弊衡量。
只是,因为,我想!
过程是符合法律的。
但法律终究是为统治者服务的。
是被统治者操纵的。
而现在的统治者,想治罪!
想杀他们!
一切,其实跟法律的严苛程度没有太大关系,不是吗?
嬴政这样想着。
祭天的时候到了。
典仪开始了。
轰隆隆的鼓声。
编钟悠扬。
笙瑟起来。
天兵骤降,斩虎杀狼。
仪式感很足。
但其实,嬴政觉得并没有什么意义。
也没啥作用。
就是唬一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