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国更差。
拿韩国来说,韩国的国人是拥有自己的土地和私产的。
春秋之来争霸诸事,导致了君主想要扩张,或者维持国家存续,就必须有更多的战兵。
而战兵的培养,若是全由君主或者国家自己培养,如旧时的魏武卒,则所需太多。
因此君主们需要的是从平民当中抽调。
这也就是所谓的“兵役”的由来。
叫国人服兵役,比自己全部承担培养与饲养的成本,低得多。
而叫人服役,服役期间,他们的食宿由谁来供应呢?
秦国过去的办法是一分为二。
国家只给你最基本的,让你饿不死的供给。
而你自己,也需要付出一定的财物购置菜食、衣物,以确保自己在服役期间能够吃得饱、穿的暖。
但这只是过去秦国的办法,是不适用于别国的。
因为秦国的律法严苛,基层组织能力强于别国,也因为秦国上下,有着最基本的,能够通行于全国的基本秩序。
这是过去卫鞅变法给秦国留下的遗产。
别国也进行变法,只是立国日久,自上而下的变革,若没有清晰的道路和巨大的利益作为引导,是不能成行的。
于是别国用不得秦国的办法。
他们最初用的办法是基于贵族统治的凑兵。
贵族们凑出一定的武力,交由君主指挥,打了胜仗,论功分赃。
所谓的“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雨受郡、士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于免”,便是他们最初的办法。
但这种办法所能够得到的兵员是很少的。
因此在春秋时期,小国之间的战斗,往往只有几百人,大国,也不过千人。
在墨家最初创立时候,墨子翟甚至可以凭借数百悍勇之兵,干涉国家战争诸事——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