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这两处被父亲评定为“颇有韵致”的宅邸毫不留情地拆成平地,而后在平地的基础上,请了墨者构图、使少府拟定框架,最终在农会雇用六百多名工人重建。
重建出来的豪宅,父亲不屑一顾,认为它没有了“韵致”,什么都是全新的,一点底蕴都无。
飞荧更是因此被父亲怒斥,说他有辱家门。
可飞荧本人并不在乎。
甚至他因此而高兴。
他很喜欢自己的家。
回到家中,飞荧没有换衣服,径直钻进了书房。
书房之中,书并不多。
如今飞荧所能够看得上,并且愿意日夜揣摩的书,只剩下一些秦王陛下下发的政令,与一本《剥削经》。
书房中,放置了用来维持温度的炉子,因此屋内温度很好,即便是有些醉意,飞荧也没觉得不适。
他将自己藏匿起来的,湿漉漉的竹简拿了出来,一字一句地开始研读。
《十一月十四日秦法税法试行初解》
鞠子洲。
刚劲而怪异的字体。
这当该是鞠先生的亲笔手书!
飞荧抚摸那文字,沉下了心。
“法律,是固定组织的必然产物。”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用以巩固和维持统治的,工具。”
“税法,是用来大致调控国人生存状态的法。”
“国中贵族、官吏、外戚、大贾等有资产者,必有特权。此等人,有更多的机会得到国中财富,也可以有更多手段避开因税收而来的财富丢失。”
“国中贫人,家资微薄,朝不保夕,终年不能饱食,征收税收,则会使其家庭破产,个人未来前途黯淡,生活状态更加困顿。”
“因此,举凡国中,能够为国提供税收和收入来源的,必然是家中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