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睿影摇了摇头。
他要去的地方不是下危城,而是刚好相反的漠南深处,部落之地。
为首刀客看到刘睿影拒绝,想了想,从腰间解下一个马皮水袋扔到他脚边。以为刘睿影是没有任何补寄,觉得自己走不出去,所以才迟迟不动身形。
水袋落在刘睿影身前,他看都没有看一眼。
因为他要的根本不是水袋,而是这三人的性命。
俗话说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这为首的刀客,只要一死,剩下的两人不说方寸大乱,起码也会没有恋战之心。
刘睿影的眼神一下凌厉起来。
就像是咋沙漠中忍耐饥渴行走了十几天的人骤然发现了一汪清泉。
为首的刀客看到了这般眼神,立马明白了刘睿影的意思。随即冲着他微微颔首。
这是一种敌人之间的尊敬。
即便是踩死一只蚂蚁,也要满含敬意。何况这是个活生生的人,手里还有剑,要比蚂蚁难对付的多。
事实上,为首的刀客没有太相信李韵的话。
他不觉得刘睿影在自己三人的围攻下还能活着走出大漠。
当然,前提是他不愿意逃跑。
如果刚才他逃了,为首的刀客也留不住他,更不会追赶。
钱当然要赚,却是越容易越好。
有些钱太难赚,也就没有了赚的必要。
为此搭进去的时间还有精力,有时候不是钱所能弥补的。
要是在受了伤,像厌结那般少了条胳膊,更是得不偿失……
可现在刘睿影既然选择不走,他也只剩下一战这个选择。
两人虽然怀着不同的目的,但这目的想要完成,都得通过杀死对方才能做到。
刘睿影的眼神从他手中的刀,转向了他的手。
刀是死的,手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