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现在嘛,谁家养大鹅呢,先带我去拔几根鹅毛翎!”
二虎的虎躯一震:“大郎,你又要鼓捣新玩意啦,这次肯定又能赚大钱是不是?”
赚钱,估计是不用想,这个时代的读书人,肯定是用不惯的;而且,门槛比牙刷牙粉还低呢。
在弄了十几支鹅毛翎之后,李风便回家做羽毛笔,不大一会就鼓捣出来一支,试了几次,进行一番微调,就可以用了。虽然写几个字之后,就需要蘸一下墨,但终归比毛笔好用多了,
如果说原来用毛笔是老牛拉车的话,现在的速度,那就是策马飞奔了。
“大兄,你好厉害呦!”小奴奴自然又开始夸上了,不过这一次,人家也提了个小小的要求:“大兄,奴奴也要写字字。”
这么爱学习的吗?李风当然不会拒绝,于是,就握着奴奴的小手,兄妹二人,合作着把刚才的咏鹅诗给书写出来。
虽然是李风主导,但还是写得歪歪扭扭。估计要是虞师在场的话,肯定气得直接把这个弟子给休了算喽。
奴奴却很有成就感,还乐颠颠地拿着去给老祖母看。李风也颇受启发,决定给妹妹编一本教材,或者说抄一本教材。
当下流行的蒙学,是诞生百年的《千字文》,就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那个,别说小孩子了,没点基础的大人理解起来都费劲。
在脑海里面回忆一下,最先冒出来的是李风小时候就背过的《三字经》,作为开蒙的第一本书,最是恰当不过。
只要把里面涉及到隋唐之后的典故和人物重新编撰一下,就可以直接用了。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除了炼丹秘籍之外,又多了一本三字经,鹅毛笔都写秃了好几根呢,搞得李风有一种借了高利贷的感觉:怎么越写债越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