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四得知此案,怒不可遏,命严惩一干人犯,以正国法。
政务院接监国谕令,遂命刑部对有关案犯从严惩处。
经刑部、大理寺、都察院核定,定首犯代善、济尔哈朗、宁完我、刚林四人凌迟之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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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部大牢。
“奉监国谕令,将四贼活剐,调血酒、剜心肝!”
刑政府侍朗党崇雅大呼一声,立时就有刑部数名刽子手应声而出,一人带两助手行至被绑缚四贼身前。
活剐?
代善愣在那,他知道自己必死,可没想到顺贼竟是要将他们活剐凌迟!
饶是宁完我死心为大清,这会听了活剐二字,也是浑身哆嗦。
济尔哈朗半天没有反应,但行刑人员看的明白,这位满洲郑亲王裆下已是湿了。
刚林倒是硬气,被绑在那一声不吭,死到临头,倒也有几分英雄豪气。
四贼也不喊冤,任由行刑人员拖出大牢,押至崇文门前。
之所以不喊冤,实是四贼知道他们喊也无用。
正所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之前范文程被杀之时,他们已经知道自己的命运。
不是不曾后悔过,但世间哪有后悔之药。
“行刑!”
伴随行刑官党崇雅一声令下,数位行刑小刀手立即上前。
凌迟分为三等,第一等的,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第二等的,要割二千八百九十六刀;第三等的,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罪犯才应毙命。在此之前罪犯要是死了,那行刑的刀手便会受到责罚。
如此苛刻要求,意味着行刑过程中不能有任何误差。每块割下来的肉大小都必须差不多,要不然,根本凑不了行刑所需刀数。刀手在行刑时必须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