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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一十一章 是汉奸还是人材?(2 / 4)

名单,以拷掠方式拿来名单中人,迫其出饷。

汪所定拷掠者以万历四十年后乡绅科目为断,即万历四十年后有功名在身者,全省计270余家。

催军更有若干刑具,除基本夹桚外,又有铁梨花、吕公绦、红绣鞋等物。

诸般手段轮番上阵,使被拷掠者叫苦不已,纷纷捐输交饷。

固原有大户两三家不肯交饷,串连谋反,举乡兵两三千人合计县城。知县周某率人坚守,命往省城求援。

汪兆龄急请驻甘肃的第十一军艾能奇出兵进剿,斩杀作乱乡兵千余,诛杀为首者上百。

汪兆龄深恨大户不为国家出力,反而聚众作乱,密令催军将第十一军俘虏的上千人尽行扑杀,惨不可言。

此事被原西营礼部尚书、现任大顺西北巡阅使的吴继善得知后,因其原就与汪兆龄不合,反对其对地主阶级大杀特杀的政策,因此上书行营揭发汪兆龄乱杀无辜事。

弹章送至,监国陆文宗阅后,提笔批:“知道了。”

又命颁口谕于汪兆龄,谓:“历来西北之乱多为地方势大者,此类人等若能严守华夷大防,忠于民族,当行招抚器重,委以官职,使之参与我大顺国事。反之,当严行打击,能杀头者不使其牢狱,能牢狱者不使其在家。”

“自古治国,首治豪强,监国圣明。”

得到监国明示后,汪兆龄立时变本加厉于甘肃推行一些官员眼中的激进之举,虽死者甚多,然地方却是秩序清明,民生恢复极快。

宁夏巡抚赵忠义同青海巡抚辛思者都是带兵之人,不仅有地方治理之权,更有统兵提调之权,奉谕筹银后,赵忠义即命兵丁逼索乡绅,名曰“纳饷”。又命将不肯纳饷的乡绅解入大狱,毁其坊匾,烧其田契,分其屋产,“凡无地者分地之后,皆免三年税。”

青海巡抚辛思忠则多令部将持符巡省境,勒土官捐饷,迫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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