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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八章 大印不如破碗(5 / 7)

就以正直闻名,如今虽是降臣,但说到他最痛恨的事情,那却真是天王老子来了都不怕。

“歪理,”

贾汉复刚想驳斥王化龙是不是在西营呆傻了,才建议株连子女这等荒谬之事,却见监国若有所思。

一人贪污,祸及妻子。

谁得利,谁担责。

两句话联系在一起,让陆四有点茅塞顿开。

是啊,你贪官的老婆孩子因为你贪官大食其利,大得好处,东窗事发之后将你们一并问罪,有什么问题?

符合逻辑。

不过,全部杀头肯定不现实。

陆四寻思是不是回京之后亲自过问一下律法修订,如官员贪污这块要明律祸及子孙,贪污重的老婆孩子一块宰了,轻些的则给予刑罚,取消子孙两代或三代的科举权,便如从前顺军所到对于拒不投降的汉奸必株其亲族,连根拔起一般。

为人父者,有几个不爱子女?

不想子女因为自己的贪赃枉法被牵连,自当要守法。

律法配套,再施以监察、审计等手段,当能使大顺的吏治良性运转几十年。

当然,陆四不喜欢胡乱施政。

株连当仅限于“治官”,而非“治民”。

百姓犯法,只问其身,株其无辜子女却是没有道理的。

当然,不让官吏贪污的前提是大顺也要保证这些官吏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家庭财富能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否则,落差太大,官吏心态肯定会不平衡。

便同朱元璋给官员定的极低俸禄一样,这当官的连老婆孩子都养不知,如何能安心替朝廷办事,替百姓做事呢。

陆四让王化龙将他的想法抽空写成奏疏递交行营,又问王应元延安府具体情况,如人丁多少,耕地多少,市面是否恢复等。

王应元一一作答,称前番大顺光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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