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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六章 淮扬陆某,功在大顺!(1 / 5)

造反初期的动摇派一定是知识分子,或是那些与旧官僚统治体系有千丝万缕联系的人。

陆四一语成谶,他最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

在南路军刚刚攻下宝应县城时,作为被大伙共推的淮军“领袖”,余淮书没有采纳陆四给出的意见“以打促和”,而是走了一条他自认为的正确道路——如同梁山上的宋江一般,想法设法寻求官府的招安。

由于以陆四为首的“造反集团”在进入淮安城之后实施了一系列的“犯罪”行为,并且爆发了数起令人发指的灭门事件,而这些事件必然会影响到官府对淮军的观感,故而余淮书在反复思量之后做了几件事。

第一件事就是安抚城中没有遭到劫掠,却遭到陆四部淮军“强捐”的士绅富户们,向他们表明淮军今后绝不会再有任何“扰民”行为,请他们放一百个心。

为了表明自己及淮军仅仅是官逼民反自保,根本无意造朝廷反的决心和诚意,余淮书甚至还将陆四留给他的部分钱财取出一些补偿这些士绅富户。

此举,自是得到士绅富户们的热烈欢迎,并给余淮书带去了仁义的名声。

第二件事,在取得王二先生、秦五和郭老四等人的支持后,余淮书将几十个私下闯进民宅索要钱财的河工当众砍头,并请士绅百姓观刑,以示淮军的军纪严明。

第三件事是,在原刑部提漕主事、陆四“经营”淮安时被强迫当收尸队长的王允端建议下,余淮书将从前漕运衙门、知府衙门及山阳县衙的吏员尽数委用,使得城中原有秩序得到恢复。

第四件也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余淮书派人同淮安城附近已经开始结寨自保的乡绅地主联系,表明淮军无意攻打他们的态度。与此同时更是允许城中人员自由进出,对于入城的人也多不搜查。

余淮书认为这样做可以让淮安城的真实情况传到官府耳中,尤其是那位不知道逃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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