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问,反正有的是时间,结束了对宋大江和武晓松的采访。
潘达海收起笔记本,走到王清风身边,小声问道:“写得顺利吗?”
“超顺利。”王清风激动道,“就像背出来一样,比背出来都快,感觉打字的速度跟不上脑子的速度,太厉害了,他每天都这样啊!”
“算慢了。”江森听到两人的对话,凑过去装逼道,“我的最高纪录,是前年暑假的时候,最多一天写了三万字,一整天几乎没停,写完后头皮都是麻的。”
“我知道,我知道!”王清风眼睛发亮,“我听说过的,还有人说你抄袭。我了个天,抄袭也抄不动啊!”
“肯定的。”江森道,“抄的话其实还没自己写来得快,我们职业写手,思路一旦转起来,码字的效率就是哗啦一下子倾泄出来,一个小时三四千字很正常,就是不停地写。而且我是习惯打拼音,打五比的可能更快,一小时五千字、六千字,都有可能。跟那些真正的触手怪一比,我已经算是吃了打字速度的亏了。”
江森一本正经跟两人说着,一大群人往楼下走去。
武晓松也难得早起一回,可以跟着去蹭饭。
宋大江则匆匆忙忙,先去喂了兔子,宾宾那货已经饿得暴躁,把盆都踢翻了。
早饭时间,在两个镜头下,老苗大一群人假装吃得斯斯文文。
可也斯文不到哪里去,毕竟吃饭时间有限。
抓紧结束完战斗,记者和制片们,继续跟着江森往教室去。然后上课,下课,中午投篮训练,下午继续上课,下课后田径训练,晚饭后选修课,选修课结束投篮训练两个半小时,回到宿舍是晚上十点半,江森听掏钱宋大江讲了40分钟的题目,洗澡,睡觉。
次日周二,生活继续,一切周而复始……
廖峰的团队和潘达海,第一天跟着江森的时候,体力还算吃得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