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火坑里跳。
高洁听出沈约的责备之意,更是不安,冯浩南叹口气道:“沈约,我一直把你们当作朋友。”
不等沈约说什么,冯浩南真诚道:“如果我可以代替金鑫,我一定会代替他,但是他眼下的作用无可替代!”
沈约冷哼一声,他相信冯浩南的真诚,但绝不觉得李斯特他们的计策是好的。
冯浩南正色道:“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我们知道金鑫会有危险,但我们会尽力的保全他!”
“你会尽力的保全他?”
沈约冷笑道:“你不要忘记,当初要是没有金鑫,你可能已经死了。”
他是说在深城的案子。
冯浩南垂下头来,脸上有了难过之意。
沈约也觉得说的有些过火,可他终究还是将金鑫的安危放在首位,“我不同意这个计划,金鑫没有拿你们的薪水,他不用这么做的。”
盯着李斯特上校,沈约激将道:“堂堂西点军校出来的人物,品德高尚,既然知道这个人是无辜的,是不是就应该放人一条生路?”
李斯特叹口气道:“我无法证明他是无辜的,根据乔恩的证词,我国将金鑫一起引渡理所当然。”
“你是拿引渡金鑫来威胁我们参与你们的计划?”沈约反问时急切的想着对策。
“我是在提醒你,这对我们双方都有好处。”
李斯特严肃的表情有些松动,亦知道争执于事无补,“贵国有个投名状的说法,你应该了解?”
沈约不语,不过知道投名状的意思——要和强盗一伙,你就得摆明态度,杀个无辜的人证明你决定和正道决裂。
交了投名状,就意味着无法回头。
引申开来,就是你要得到好处,总得付出点东西,你要和米国这种强盗国家做买卖,就要参与他们的强盗行径来。
李斯特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