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导想要上诉,但是他没钱,没关系。
想要赔偿,但他之前的钱都已经被掏空,现在哪里还有钱?
再加之他的“上线”楚红迟迟联系不到,这让他更是不知所措。
不知道自己到底该认怂,还是该死撑着。
这个时候贾,先生找到了他,提出自己一方可以撤诉,或者不要他的赔偿,条件就是...王导需要出庭来当证人,控告楚红。
王导在走投无路之下只能答应。
很快,楚红的案件也开庭审理。
贾先生控告的是楚红商业受贿:
楚红在韩怡出走时收受贿赂,透漏商业机密。在近期想要跳槽外部经济公司时,收取贿赂,带走公司多名艺人。
两起事件致使苏洋公司损失人民币三千两百六十万元整。受贿总额在一百三十万以上。
要求楚红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为有着苏洋的视频,录音,有着王导这个认证,贾先生的证据链,人证齐全。法院判贾先生胜诉。
但是在但却没有支持他这么巨额的赔偿,最终只判罚楚红赔偿了五十六万。
但是对于她的量刑上,却按照“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的条例,判处楚红12年有期徒刑,并没收财产。
楚红当庭抗议法院的判决,要求上诉。
不过这些本身就在贾先生的预料之中。不过他的目的本身就不只是为了让楚红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是为了...法院的判决书。
在两个判决下来以后,贾先生直接联系之前所有发过苏洋《斗战胜佛》负面新闻的网站。
律师函,胜诉的文件加上他拟好的报道文章一起邮寄过去,目的非常明确:要不然法院见,要不然发稿子。
于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