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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1章 此法可用三百年(4 / 6)

五天,二选一挑一个就行了,不用两个都干一点。

李素对这个额度也有点质疑,就不耻下问:“为何加到四十五天?”

刘巴指着下面的注释:“我把徭役改成了官府提供食物,而非自带干粮,所以让百姓多干五成的时日,依然算是惠民的。这也是考虑到蜀地转运不便,应该就地因粮,不能让百姓长途携粮,以免损耗。”

“那就没问题了。”李素又一次翻篇,把注意力投向最后的“租庸调之间的换算”法则上。

……

在刘巴的这套算法里面,最值钱的应该是徭役。

本役四十五天的基础上,如果因为朝廷需求加役,服役到六十天的,当年人头税就全免了,服役到九十天的话,连田税也免了。

如果服的是兵役,折算比例稍微亏一点,但不存在“朝廷没有征发需求,想多服役人家也不要”的问题。只要是该当兵的人,当兵半个月就算尽到了服役义务,当兵一个月免田税,当兵一个半月连人头税一起免。

而且从一个半月开始,继续往后服役,那就是每一个半月可以免一个家里亲戚的租、庸、调,理论上如果全年不拿军饷只吃军粮给国家白当兵,可以让相当于八个成年男人的家里亲戚免除义钱粮役义务。

比如少男和女人算半个男人,一个人全年当兵,家里能有父亲兄弟四个男丁免除钱粮役,外加八个女人和少年。

当然实际情况不可能免那么多,因为很多人家里没有那么多兄弟值得他去免,那就拿军饷发工资,少免一个人多发一个半月工资。

另外,正因为徭役如此值钱,如果是想花钱买不服役的人,要付出的就比较多了。毕竟按照前面的算法,一年的人头税才值十五天徭役,一年的天赋值三十天。

也就是说,四十五天的徭役,等于人头税三百钱的三倍,要缴九百钱才能完全不服役——不过这个价格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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