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不饿只是看了一部分就放下去了。
实在是看不进去。
跟写的好坏无关,问题肯定是存在的,但更重要的是,没那个心思去看这些古文。
而世上也没有完美的律法,现在只不过是搞一个轮廓,然后等将来再出现什么新的问题,就跟着补充上去,经过几十年的修改,这部律法才会渐渐的完善起来。
至于说懂律法,王不饿觉得自己不需要把这些东西背下来。
要不然,要廷尉干啥的?
是谁的专业就问谁去,他要是答不上来,那才是出问题了。
“同案应分主从,主重从轻,不应同罪,若有检举,可视案情减轻刑罚或不罚。如此一来,那些被迫犯罪的人便不会一条路走到黑,从而愈演愈烈。”王不饿直接说道。
秦律不只是连坐,甚至连律法也给人一种连坐的感觉,不论案值,不论主从,犯了就是同罪。
虽然这种律法能让人害怕,但那些被迫犯罪的人呢?
或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怂恿着犯了罪呢?
就比如王不饿当时被众人抬着上山似的,冤不冤?
“另外所有罪名,当加入自首情节,凡罪犯自首,除杀人,造反,叛国以外,可视案情酌情减轻刑罚,若是时间充足,最好能搞出几个不等的刑罚等级划分,自首可降一等处罚。”
“律法的目的除了威慑犯罪以外,他不应成为罪犯害怕的存在,而是要告诉那些罪犯,犯法不可怕,只要能自首,坦白可以从宽!胆敢负隅顽抗,一定牢底坐穿!”王不饿接着说道。
王不饿又想到了偷盗桑叶的事情,又接着说道:“还有那个采人桑叶的,案值不足十钱的,首犯赀十钱与被盗者,二犯赀二十钱,再犯罪加一等,赀三旬,如若再犯,赀一岁。”
这一条其实是采纳了后世的法律,案值太低的不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