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最高法院裁决禁止公车上的“黑白隔离”,帕克斯从此被尊为美国“民权运动之母”。五十年后,在帕克斯的葬礼上,美国国务卿赖斯说:“没有她,我不可能站在这里。”
我看马丁·路德·金传记才知道,领导民权运动时,他才二十六岁。
为什么是一个年轻人提出了“非暴力抵抗”并且得到了响应?是什么让四万多黑人,在一年多的时间,拒绝乘坐公交车以示抗议,毎一天步行外出,忍受着自己体力上的绝大付出?当三K党对黑人的攻击威胁到人身安全时,以暴制暴按理说是人最本能的反应,纽约的黑人领袖马克西姆·X说:“非暴力是在火药桶上放上一块掩人耳目的毛毯,现在我们要把它掀开。”
但是大多数人还是忍受着攻击、殴打、被捕、被泼上一脸的西红柿酱,他们不知道自己需要坚持多久,没有得到任何政治上的承诺,他们不可能嬴得声名,也不知道能不能有结果。科学家说:“仇恨,是一些初级神经组织,深深栖身于人脑最新进化的外部皮层之下。”可为什么在一九五五年,他们的选择并不是最原始的反应方式──忍气吞声?或者,战斗?焚烧?抢掠?破坏?一九二九年,当马丁出生的时候,美国黑人的中产阶级已经渐渐形成,虽然有很多种族不平等的条规,但是他们享受着宪法所保障的基本自由。马丁可以在南方的黑人大学里,读到梭罗的《论公民的不服从》,在波士顿读博士前,已经熟悉了甘地“非暴力抵抗”的观点。
再小一些,他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可以与白人孩子一样,从课本里读到《独立宣言》:“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当一个人的本能要求他逃避或是还手的时候,他能留在原地、忍受着攻击的前提是,有一个公正的游戏规则,并且深信对方会回到游戏规则当中来。
而二十六岁的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