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
我去过喀什城,他也到过,并且跟郑克秀交手了一次。那一次交手,尸之祖跟郑克秀斗了个旗鼓相当,不分你我。毕竟郑克秀身为宋末第一术士,又成了黄金不死尸,而尸之祖只不过是借尸还魂,无法发挥全力,所以才造成了这个结果。
尸之祖知道无法赢得了郑克秀,再加上我又不在喀什城,于是他又追去了红目山鬼市。但那时候的红目山鬼市已经被帝铭上校给占据,尸之祖担心这具身体被帝铭上校给毁掉,于是就没有大张旗鼓,而是悄悄的追着我到了乌鲁木齐。
在乌鲁木齐,尸之祖知道了我的目的,就想方设法的到了加拿大。但那时候我已经被史密斯先生算计,装进了火车之中昏头昏脑的运到了猛鬼城。
尸之祖三番五次的找不到我,不由勃然大怒,他亲手撕碎了史密斯先生,然后悍然南下。因为愤怒,尸之祖一路上嚣张至极,丝毫不掩饰自己的行踪,甚至还亲自动手,杀了几个美国的驱魔人。
这一下,他就彻底捅出了乱子。
被他杀的驱魔人,有一个人是巴比斯的弟子,拥有哈弗大学博士学位,号称美国最有希望的灵魂研究人。
这么一个优秀的弟子死在了尸之祖手里,立刻就激怒了巴比斯。这个曾经下定决心不再驱魔的黑科学家,第一次从隐居的落基山脉中走了出来,然后找到了尸之祖。
六年前的凶人榜第一,面对尸之祖的借尸还魂,双方几乎是势均力敌,谁也奈何不了谁。那时候尸之祖想要尽快找到我,免得节外生枝,所以没有跟巴比斯过于缠斗。
而巴比斯一心想要为自己的学生复仇,也如同跗骨之蛆一样紧追不舍。双方一追一逃,且战且走,终于在这个时候打上了猛鬼城。
我弄明白目前的情况之后,浑身都冒出了冷汗。本以为我来美洲大陆,神不知鬼不觉,谁成想尸之祖却早就悄无声息的追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