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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 四小金刚齐了(2 / 5)

,转身朝租房子的楼口走去。

走到门房门,我才想起来家门钥匙早就不知道丢哪去了,正寻思给卢波波去个电话的时候,突然想起来,很久之前王影总会把备用钥匙藏在脚踩垫底下,随即掀翻门口的脚踩垫,果然看到一枚锈迹斑斑的钥匙。

看到钥匙,我又想起了王影,本就压抑的心情刹那间变得更加低落。

打开房门,一股子霉味扑面而来,显然这段时间我没回来,其他哥几个也基本上没顾上进家,茶几上扔着的几个苹果已经腐烂,加上忘记关窗户的缘故,满地全是砂尘,整个房间,给人一种丧的不能再丧的感觉。

我捡起来地上散落的报纸和垃圾,将屋里的所有灯全都打开,似乎这样,才能让我感觉自己不是那么寂寞,拽开冰箱,看到里面还有几瓶冷藏的啤酒,我像个流浪汉似的坐在地上,倚着沙发,大口大口往嘴里灌着啤酒。

这个世界很现实,你强,老天爷都允许你狂,你弱,本身就是一种错。

孙马克为什么可以肆无忌惮的在酒吧里卖药养马仔,因为他够强,甭管是什么撑起来他的强,这本身就是一种实力,同为市里知名人物的齐叔和驼子,在旁人面前可以耀武扬威,但在孙马克面前为啥要矮半截子,因为他们弱。

道理这玩意儿说穿了就是个婊砸,它们总喜欢站在拳头硬钞票多的那一方,马超身上背着人命案,却还敢牛逼哄哄的在居民区开枪,凭的是什么?不就是孙马克吗?孙马克有钱,谢谦有权,否则崇市几万警察真发狠,会抓不到他这么个狗篮子。

透过马超几次的亡命狙击,我愕然的发现自己的能耐真的太弱了,假如我能和黑哥、吕兵一样强,在酒吧时候,我不会被江君像揍儿子似的暴打,假如我能有林昆一半的实力,今天就是我追着马超满街乱跑,所以我才萌发了拜师黑哥的想法,奈何黑哥好像对这事儿根本没有任何兴趣。

酒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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