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就问道:“所同者为何?”
长发男子倒也干脆,道:“那便是理,亦可称之为法则。”
“法则?”
“本正教,正法则!世外之秘,其实不在桃源,而在法则!”
长发男子的声音平静无波,说的话,却引得陈错心中波澜——
“长生若要触摸归真,需得道念之妙,归真想要圆满,得衍生法相!”他抬眼看向陈错,“所谓法相,乃法天地之相,不光只是用来与人斗法的神通之术。”
“不错!”陈错点称是,有金莲化身的经历,他对此自然清楚,“若只用来与人斗法,那是本末倒置。”
他的金莲化身,在对抗那世外一指时,更凝结了一道模糊法相,在境界上,已经踏足了归真!
只是作为一具化身,多少受到限制,不过这化身的感悟,却是真实不虚的。
“凡可状,皆有也;凡有,皆象也;凡象,皆气也!”长发男子说着,叹曰:“天地者,元气之所生,万物之所自焉!天地本身,就是万象所成,所谓异相,亦不过是天地中的一相罢了,而如此之相,何止千万!”
相,通象,本就是一个意思。
陈错听闻此言,已然明白过来:“原来如此,这法衍生于心,照应于气,取之于天地,本身就是对天地宇宙的一种领悟和模仿,是从天地之中,则一现象而参悟,进而模仿。”
长发男子笑道:“你能有如今的造诣,有这等悟性,也是应有的,何况……”
他打住了话题,话锋一转:“这法相,最初其实并非是模仿天地,但歪打正着,寻得了奥秘,那修士中有人意识到,天地异象中蕴含着的理,有着莫大神威,于是参悟完善,渐成体系。所谓物无妄然,必由其理,而这个理,便是法度、法则,是天下万物运行中的道理,若能参悟,便可以此为引,展开虚实梦境,是为桃源,可以道成五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