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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残忍陋习】(2 / 4)

李隆提醒道:“唐御史,这溺毙女婴,并非只因为嫁妆。浙江这边吧,有个非常不好的风俗,盛传第一胎生女婴,如果不溺死的话,就很难再生出男丁。因此便是富庶之家,害怕生不出儿子,往往也把第一胎女婴溺死。”

“胡说八道,妖言惑众,此愚夫愚妇之论也!”唐凤仪更加愤怒。

溺婴习俗,已经在江南沿袭近百年,朝廷颁布诸多法令,却一直屡禁不止。

成化朝颁布《禁约嫁娶奢侈淹死女子例》,勒令江南各省三司官员,禁止地方嫁娶僭越违制,提倡婚嫁节俭,反对聘礼、嫁妆奢侈成风。一旦发现溺婴现象必须严惩,左邻右舍知情不报的一并论罪!

弘治朝又颁布《处置故杀子孙赖人及淹死初生男女例》,规定:非军籍的溺婴者,发配附近卫所充军;军籍溺婴者,发配边疆充军;边疆军籍溺婴者,发配到极边充军;极边军籍溺婴者,令其担任最危险的边疆哨兵。文武官员溺婴者,上报朝廷处理。左邻右舍知情不报,一并论罪!

能让反应迟钝的古代朝廷,连续两朝专门颁布相关法令,可见江南溺婴现象有多严重。

江西比浙江更严重,大家都说:“江西人最爱溺女。”

唐凤仪昂首站立在土地庙正殿中央,环顾四周说:“诸君,鄙人微服私访时,曾遇到这种事情。某县一廪生,早与邻家之女订婚,这二人青梅竹马,两户人家也颇为友善。但他们订婚近十年,女方都二十多岁了,却一直无法拜堂。何故所致?皆因该县婚嫁奢靡成风。那男方又是廪生,女方必须给足嫁妆,否则就要被四邻笑话!”

王渊问道:“所以,唐御史就强定婚嫁年龄?”

唐凤仪说:“不错。若有官府出面,强迫他们加冠及笄之前必须婚嫁。那对男女双方而言,都有一个台阶可下,面子上也过得去。何乐而不为呢?”

“那本督就擅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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