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这个年代的婚纱可一点也不保守,婚纱不是v字领,也不是一字领,而是深v的一字领,这样做确实是挺省布料,也能让参加婚礼的男人大饱眼福,不过罗克才不会让菲丽丝穿成这样出现在婚礼上。
按照菲利普的意思,也想让菲丽丝从英国本土订做婚纱,以便于让菲丽丝以最美的状态出现在婚礼上。
菲丽丝也是这么想,在菲丽丝看来,只有英国本土的裁缝,才能制作出顶级的精美婚纱。
不过这个“顶级的精美”要看对谁,对于这个时代的女人来说,英国本土的一切都是全世界最好的,但是罗克还真看不上这年代的婚纱,在看过蕾西的婚纱之后,罗克就知道穿婚纱是件很痛苦的事,所以罗克才不会让菲丽丝受这个罪呢。
于是订做婚纱这个活就被罗克揽下了。
罗克肯定没时间去英国,不过约翰内斯堡的人才也不少,在移民约翰内斯堡的华人中,就有很多女人精通这个技术活。
这个时代所谓的“华丽”,就是在婚纱上用金线、银线、水晶、珍珠组合,绣出各种图案,图案越复杂越好,最好一层叠一层,根本看不出婚纱本身的质地。
要说绣工,估计全天下的绣工要数华人的最好,约翰内斯堡的大姑娘小媳妇,谁要是没一手拿得出手的针线活,简直就是不贤惠的标志,所以罗克才不用去英国本土,在约翰内斯堡,虽然大多数女人的针线活只是过得去,但是只要仔细找找,优秀的绣工还真不少。
更何况,洛克金矿里本身就养着一群手工艺人,伊莎贝拉·柯顿不仅是个出色的设计师,本身也是个出色的裁缝,所以为菲丽丝制作婚纱,就理所当然的被罗克交给“伊特诺”。
别忘了,这个时代也是有着强大的“名人效应”的。
维多利亚女王在婚礼上穿了白色婚纱,结果白色婚纱风靡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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