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拉万尼这是摆明想要赖账,但他所祭出这一招,李卫东还真的无计可施。
正如那拉万尼所说的那样,即便是他违约,也没有可以制裁他的手段,国际贸易当中,这种赖账的事情本来就是很难处理的事情,基本上只能靠民事诉讼。
然而诉讼却不一定能解决问题,若是在所在国签下的合同,情况还好一些。
比如卖货给日本商人,然后在日本签了合同,这样交易发生的地点是在日本,一旦日本商人违约的话,那么日本法律就应该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这时候在日本发起民事诉讼,是能够对违约的日本商人,起到执行效果的。
可若是在第三国达成的交易,那么走法律途径就比较困难了。
就比如那拉万尼赖账这件事情,在印度发起诉讼,那肯定是告不赢的,印度法院怎可能让那拉万尼赔钱?说不定最后还得倒贴赔上那拉万尼一笔钱。
在交易所在地的阿联酋发起诉讼,就算是赢了,阿联酋也没有执行权,这又不是刑事案件,可以引渡犯罪嫌疑人来受审。
在中国发起诉讼,倒是能打赢,但同样面临无法执行的问题。中国的法院顶多是冻结那拉万尼的资产用来抵债,但那拉万尼在中国并没有资产,所以在中国打官司也毫无意义。
这种国际贸易当中,想追究国家责任也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无论是采购还是出售,并不是国家直接出面,而是通过中间人代理商。
比如这1.2亿美金的采购案,虽然是印度国会批准的预算,也是印度国家出的钱,但真正操盘的人是那拉万尼,交易产生了纠纷,也只能追究到那拉万尼这一层级,不可能去找印度国会的麻烦。
所以正如那拉万尼所说的那样,即便是他真的赖账,李卫东也拿不到一分钱的违约金。
国际贸易当中,像是那拉万尼这么无赖的,大概也就只有印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