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费用花销进行审计。”
打一场官司,律师费对于当事人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不少人赢了官司,一算律师费,发现自己反倒是亏了,甚至赔钱了事要比请律师划算。这对于有理的那一方,多少都是有些不公平的。
于是乎便出现了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的情况。
国内对于败诉方承担胜诉方律师费,也有专门法律规定。
比如法律援助案件当中,法律援助人员办案是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文印费、取证费等办案必要的开支,由非受援的败诉一方承担。
再比如合同纠纷案件当中,债券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是由债务人负担。
而像是仲裁案件当中,仲裁庭可以裁定败诉方向胜诉方支付,因办理案件所指出的合理费用,也包括律师代理费。
知识产权案件当中,国家的《著作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有规定,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代理费。
这也是避免有人恶意利用专利商标侵权,对竞争对手发起不正当的竞争行为。
如今小松集团提出撤诉,相当于是承认自己败诉了,按照败诉来承担律师代理费和相应的费用,也是应该的。
富康工程带着要求完全在杨鑫的意料之内,他没有拒绝。
富康工程的代理律师则接着说道:“我方第二个要求,就是希望小松集团公开进行道歉。”
“不行!”杨鑫马上摇了摇头:“这个要求,我方不能答应!公开道歉的话,会有损我当事人的声誉!”
小松集团这么大的企业,公开道歉的确会对企业的名声造成影响。
而且日本企业犯了错,向来都是喜欢隐瞒的,只要丑闻不被揭露出来,绝对不会道歉。
在来之前,坂本翔太就给了杨鑫谈判的底线,那就是钱可以给,但是道歉绝对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