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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打雁(3 / 7)

乃是宣彪。

宣伯虎有文化,有气节,第五伦举荐他做军司马,位在万脩之下。

万脩虽然很得廉县人、“盗匪”们的拥戴,但毕竟入军时间短,在第五曲的主力猪突豨勇中,是没有太大威信的,倒是宣彪从始至终管着他们,又经常奉命与特武县豪强张纯往来,让他带一个留在特武屯田,足以胜任。

但宣彪也有自己的顾虑,第五伦贴心地让他放心:“等我到了常安,会设法打探汝父宣公去向,若是可能,便会设法营救他。”

宣彪心事顿去,表示会好好辅佐万脩,管好第五曲。

说到这,第五伦想起被功崇公一案牵连的可怜堂兄第八矫,他曾派人去遥远的西海郡打听过,和那个一激动就红脸的刘隆一起,都还活着,时机恰当时,也得将他们捞回来。

宣彪离开时轻轻将门合上,第七彪进来时却重手重脚,带了好大一阵寒风。

第五伦要回朝的事,已经在军吏中传开了,第七彪有些着急,下拜道:“我愿意随宗主回去!”

“边塞苦寒,而吾等离乡已经九个月了。”第五伦表示理解他的思乡只苦:“但我希望你留下!”

“我需要一个自家人留在新秦中,你要协助万脩、宣彪,也得看住士卒,让他们记住,这个曲,是第五伯鱼一手打造,让他们记住我。”

第五伦总结上次作战,发现号召士卒“为民而战”的效果还不如“为我第五伦而战“,如今形势紧急,那些需要潜移默化的东西统统挪后,私兵就私兵,军阀就军阀吧!

他语重心长地劝第七彪:“你作为军司马,管着上千人,秩禄也相当于县尉,本地豪强也得敬着你,不比回去当一介里豪更强?”

第七彪追随第五伦这么长时间,也明白了宗主绝非凡俗,跟着他对自己好处多多,而且会加重第七氏在宗族中的话语权,拒绝不得。

但他应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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