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还有几万,魏县可用之兵才两千,贸然相救,万一中了贼人之计如何是好。”
“所以,还是先派遣斥候去周边百里内,探查明白才行。”
史熊急归急,却觉得似乎有些道理,他虽然在北军待过一段时间,却从没打过仗,而第五伦是以军功崛起的,听他的应该没错。
柴戎却听着好笑,心中暗道:“还伏兵?这第五伦也将贼众想得太厉害了,就是一群四处找吃食的野狗罢了。”
不过想了想后,觉得第五伦既然能在与李能兄弟的较量中占上风,应该是个多智之辈,不会这么简单。
“莫非他是故意拖延时间?为何?”
谨慎总比冲动兴兵强,在派遣斥候去寻找根本不存在的贼众伏兵时,第五伦又做了调遣。
史熊不是急着去救元城么?好,行军时就让他与柴戎一起,带着一千五百郡兵打头阵!
真正的大新忠臣在前,虚假的大新忠臣第五伦,则调了五百郡兵,加上自己带来的三百号人在后十里押阵。
不过却是第五伦亲自指挥,因为马援这个丈人行,终于说了一次:“不行。”
他喜欢冲锋陷阵痛快淋漓,微操之类肮脏的事,还是第五伦自己来吧。
接下来,就轮到魏成郡兵的自由表演时间。
军队开拔当日,天刚蒙蒙亮,史熊起了个大早,披挂好甲胄到魏县校场,发现人倒是来齐了,不由大喜,挥旗下令:“抵达元城再吃朝食!”
可没想到,从柴戎到军司马门,都不为所动,士卒更是像看傻逼似的望着史熊。
柴戎解释道:“属令,灭此朝食,这样说的,一般都败了,不吉利。”
“更何况,此去元城,最快也得走一整天路,乍暖还寒时节,士卒腹中空空,遇敌后披不动甲,举不动刀,迈不动步,为之奈何?”
史熊有些尴尬,又听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