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只要有贪腐,不管什么身份,统统法办。
即便是当年秦王府旧人,李二也照样依律判罪。皇叔贪污,也一样下狱,王公皇族“皆至清谨”。
不能贪腐,而大唐的官员俸禄不高,唐初朝堂又不禁止官员经商,所以百官大多家中皆有产业,安排族人负责经营,补贴家用。
即便是房玄龄、程咬金这些国公大佬,也是如此。否则只靠那点禄米俸禄,如何养得起一大家子人。
不过李忘忧通过纨绔们的各种关系网,却发现这李郎中家中,虽然也经营有店铺,但却生意惨淡,并没什么进项,甚至还会亏进去不少。
但只看李孺能在大安坊内置办别院,就只其身价不菲。大安坊中的那套别院,占地颇大,当初李孺买下来时,也花了二百万钱。
李孺这民部郎中,不过从五品上,月俸三千六百钱,即便加上每月一百六十石的禄米和职田收入,满打满算,他一个月的正当收入,不会超过十贯铜钱。
李郎中府上,自然也是一大家子人。人吃马嚼,这十贯铜钱足够其生活富裕,却也难得结余多少。
如此情况下,他还能拿出二百万钱买别院,要是其中没有猫腻就见鬼了。
民部郎中,乃是民部头司民部的司长官。
这可是掌管大唐钱褡子的衙门,指缝里流点出来,就能让李孺这民部郎中,吃得盆满钵满。
李忘忧琢磨着,与其想办法让这李孺让步卖地,不如干脆帮李二搞搞“廉政建设”。他就不相信这李孺在民部之中没有上下其手,捞点油水。
既然李孺为了李氏铁了心要与自己作对,那就怨不得他李忘忧下狠手了。
不过如何揪出李孺这贪官,却也并不容易。
无凭无据,总不能因为别人买了处别院,就以此控告他吧?那显然不现实。
而民部的账簿,即便他深受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