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努书坊

繁体版 简体版
努努书坊 > 大唐风流小地主 > 212 诬告加三等

212 诬告加三等(2 / 4)

,他不会越俎代庖。

不过李忘忧却听出了这卢县令话里的意思,这不摆明是打算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吗?

什么一定严惩,这种空话一点意义都没有。

见衙役要将谭班头等人带走,李忘忧连忙出声阻止。

“等等。”

“怎么?这位小郎君对本县处置不满意?”卢德景见李忘忧出声阻止,原本对这李靖赔笑的脸一下便拉了下来,不满地问道。

李忘忧丝毫没有介意他的脸色,直接问道:“请问明府,《唐律疏议》中对盗窃他人财物,是如何规定处罚的?”

大唐律法,对于强盗罪的处罚还是很严厉的。

《唐律·贼盗律》规定:“诸窃盗不得财,答五十;一尺杖六十,一匹加一等;五匹徒一年,十匹加一等,五十匹加役流。”

面对李忘忧的问话,卢德景并没有回答,只是轻哼了一声:“此事本县自会为你做主,先退到一边去吧。”

卢德景这敷衍的回答,连李靖都看出来了,不满的说道:“卢明府,为何不回答小郎的问题?”

“这……”见李靖如此说,卢德景无奈,只能老老实实回答道:“诸窃盗不得财,答五十……”

听他将唐律中关于强盗律的部分背诵了一遍,李忘忧冷笑一下,指着牛武手里抱着的鎏金神像。

“那班头说某盗窃这尊鎏金神像,不知如果属实,某应当如何处罚?”

这神像,乃是铜铸,外表鎏金,李忘忧估计这神像价格不会低于百贯铜钱,其价值显然远远超过了五十匹绢的价值。

按照唐律,如果这神像真是李忘忧盗窃的,按照律法,将会被处以流放三千里,并服三年劳役。

“这……”卢德景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隐约猜到了李忘忧为何如此发问。

果然,不等他回答,李忘忧便用手一指县衙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