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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章(4 / 32)

与人无忤,与世无争,就见得你清廉自持,俯仰无愧。然而到了户部就不同了,光是清廉无用,你必得忤、必得争。不忤、不争,一定有亏职守!”

这几句话,说得翁同龢汗流浃背。想想他的话实在不错,户部综司出纳,应进的款子不进,要争,不该出的款子要出,更要争。阎敬铭在户部三年十个月,与督抚争、与内务府争、与军机争,有时还要与慈禧太后争。得罪的人,曾不知凡几?如果不敢与人争,怕得罪人,这个户部尚书还是趁早不要干的好!

然而不干又何可得?就想辞官,除了告病,别无理由。而无端告病,变成不识抬举,不但辞不成官,说不定还有严谴。

转念到此,惶然茫然地问道:“中堂何以教我?”

“我先给你看一道上谕。今天刚承旨明发的,你恐怕还没有寓目。”

这道上谕是阎敬铭从军机处抄来的,翁同龢打开一看,上面写的是:

“朕奉慈禧端佑康颐昭豫庄诚皇太后懿旨:‘将京师旗绿各营兵丁饷银,照旧全数发给。’仰惟圣慈体恤兵艰,无微不至,第念各营积弊甚多,如兵丁病故不报,以及冒领重支,额外虚糜,种种弊端,不可枚举,亟应稽查整顿,以昭核实。所有京师旗营一切宿弊,着该都统、副都统认真厘剔,并随时查察。倘该参领等有徇欺隐饰情弊,即着指名严参,从重惩办,决不宽贷。”

“这!”翁同龢问道:“每年不又得多支一两百万银子吗?”

“这是醇王刻意笼络人心的一着棋。每年京饷,各省报解六百三十八万,各海关分摊一百六十二万,总计八百万,除了皇太后、皇上的‘交进银’以外,光是用来支付陵寝祭祀、王公百官俸给,跟京旗各营粮饷,本来倒也够了,可是此外的用途呢?海军经费是一大宗,两三年以后,皇上大婚经费又是一大宗,还要修园子!水就是那么一碗,你也舀,我也舀,而且都恨不得一碗水都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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