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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沈只好辞官归里(1 / 1)

沈的行为,在大臣之中惹起了极大的反感。方从哲不过庸暗不知大体,屈服于来自宫内的压力之下,到底也还不敢彰明较著地阻挠大计、勾结内监,此所以移宫一案,正人君子得以放手做去,但就这样,已为言官攻击得体无完肤。然则相形之下,沈的甘为巨珰鹰犬,并且还有交通外戚驸马都尉王昺的情事,而所倡议者则又为足以引起大祸的“开内操”,凡此毫无心肝的恶行,自比方从哲更不可恕。

因此,刑部尚书借阉党徐大化弹劾给事中周朝端、惠世扬一事发牢骚说:

大化诚为朝廷击贼,则大臣中有交结权珰、诛锄正士如宋蔡京者,何不登弹文而与正人日寻水火?

这里的“大臣”就是指沈。阉党为沈张目,以王纪所劾“大臣无立名,请令指实”,于是王纪正面开火,直攻沈,说他与蔡京“虽生不同时,而事实相类”,把沈“结纳魏忠贤”比作蔡京的“契合童贯”,把“逐顾命元臣刘一燝、周嘉谟”比作蔡京排挤吕大防、苏轼。又说:

至于贿交妇寺,窃弄威权,中旨频传而上不悟,朝柄阴握而下不知,此又京迷国罔上,百世合符者。

这一段话中的“贿交妇寺”,当然是指客、魏而言,因此他们为“泣诉于帝前”,熹宗认为王纪太啰唆,申斥了一顿。

另一方面,沈不择手段报复,利用兵部尚书张鹤鸣在论辽东兵败一案中恶熊袒王的机会——辽东经略熊廷弼、巡抚王化贞,熊有胆略而王好大言。张鹤鸣与熊廷弼意见不合,所以唆使王化贞不受经略节制,以致经抚不和而有广宁之失,其时方在议罪。此为明亡清兴的一大关目,亦为当时使门户之争深刻化的一大公案——挑起冤狱,将王纪牵涉在内,因而“削籍为民”。朝野对沈越发侧目,他的内心很不安,极力求去,于是跟刘一燝一样,“命乘传归”——这一个结果,是辅臣叶向高和朱国祚力争得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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