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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们的花烛(3)(3 / 5)

晋娘想办法把他安抚了下来。观主看到这情形,知道非作断然的处置不可了。

她的处置很明达,劝晋娘还俗,回到红尘紫陌之中。晋娘接受了她的劝告。

于是,平康坊南曲,重见晋娘的艳帜。她与一般卖身的不同,“借地安营”保留着进退的自由;等手头有了些积聚,随即买了两个女孩子自立门户。

三曲之中,龙蛇混杂,流品不一,地痞流氓经常骚扰生事,还有一般没出息的子弟,终朝钻头觅缝,希望成为娼家豢养的面首,称为“庙客”;要应付这样复杂的环境,做“假母”不是件容易的事,第一,得有撒泼耍赖,不轻易迁就姑息的一套本事——平康坊的假母,俗称“爆炭”,就是这个道理。其次,得找一个靠山,以虎而冠者的公门中人最适宜。

晋娘初为假母,不甚重视这个传统,她不怕事,但愿意讲理;她也还年轻,打算着自由自在地过几年潇潇洒洒的日子,不肯让人霸占住了她的身体。

这自然行不通,想霸占她的人很不少,尤其是一个姓郭的,志在必得。这人是京兆府的户曹参军,专管街坊地面;在三曲娼家,是个必须买账的人物。

不睬他的只有晋娘。于是生出许多烦恼,那姓郭的唆使三曲的无赖,不断给她骚扰,想压迫她就范;但他所收到的是相反的效果,越是那样,晋娘的反感越深。

姓郭的决定放弃了她,但要找机会毁了她——不是这样,他的威信就要扫地,如果那些“爆炭”们一个个都学晋娘的样,不把他放在眼里,他就不必再到平康坊来了。

终于,姓郭的找到了机会。一个金吾卫的执戟郎和一个太子卫率府的校尉,在晋娘家因争风相砍,出了命案;姓郭的利用职权,把她牵涉入内,再勾结法曹,锻链成狱,所判的罪是:笞八十,流五百里。

在流放到河朔的期间,沉重的劳役,很快剥夺了她的剩余的青春。其后她嫁了个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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