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鸣枪,不过被一旁的福尔摩斯给阻止了,格雷格森气的直跺脚,“你拦我干什么,人都要跑了。”
“放心,他跑不了的。”福尔摩斯悠悠道,却是一点也不着急的样子。
皮尔逊趁乱窜出了化工厂,只觉得胸口一阵气闷,保罗算是他的朋友,之前没钱的时候两人也曾互相接济过,但正因为如此皮尔逊才更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然而不管他再怎么努力,生活总是毫不吝啬的向他展示着残酷的一面,一次又一次的将他击倒。
直到前一晚,当他遇到约翰,皮尔逊终于下定决心,不再这样过下去了,要在这座大都市里混出个名堂来,为此他不惜出卖了保罗,搭上约翰这条线,想着以后再不济也能混个纺织厂的主管当一当,不用再在化工厂里做短命鬼。
而且有这个把柄在手里他说不定还能得到更多的东西,然而皮尔逊的美梦只做了两天就破碎了,他现在虽然从工厂里逃了出来,但是脑子很乱,也不知道自己下一步该去哪里好。
就在这时候他看到前方不远处的一个东方人。
后者站在一棵树下,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他,开口道,“皮尔逊?”
“滚!”皮尔逊心情正糟糕,这会儿不想搭理任何人。
“看来是正主没错了。”那个东方人点头,“既然如此,就坐下来歇会儿吧。”
“我现在正烦着呢,你再不让开就别怪我不客气了。”皮尔逊把拳头捏的嘎巴嘎巴响。
“可以的,这么一来倒是把事情变得简单了。”那个东方人见状笑了笑。
五分钟后福尔摩斯和格雷格森终于从化工厂里挤了出来,格雷格森的衣服被扯皱了,帽子也不知被挤掉到哪里去了,一路骂骂咧咧,而他们很快就看到了树下的张恒,还有他脚边像虾米一样捂着小腹的皮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