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声惊恐的、人人都能听见的高分贝尖叫。
“唐小姐你——”
手指在毛笔尾部微微使劲——这毛笔来自于江湖小混混易人离的珍藏,她搜刮来的,其实就是街头变戏法的玩意,尾端一个小机关,一按,毛笔头就会换成尖刺,毛笔中空,里头还有一小袋鸡血,用来冒充人血。
文臻的打算是,她要在极短的时间内按两次机关,一次弹出尖刺,在脖子上留下伤口,并以鸡血将伤口人为渲染严重,第二次收回尖刺,弹出染血的毛笔头。
然后就成了唐慕之心生嫉妒用毛笔刺杀情敌女官。
为什么要用毛笔做道具——因为唐慕之有武功,而她没有,所以哪怕毛笔是她拿出来的,但能够用毛笔出手的只有唐慕之。
后头的事,她就交给燕绥了。
这算是她对刚才害燕绥功亏一篑一事的补救——她怕不及时补救的话,今天倒霉的人就要换成她了。
燕绥明显为今日之事筹谋已久,目标就是这对兄妹,好好一局棋被她打乱,以他的性子,放过她才怪。
她欠了唐羡之的情,不好意思帮燕绥坑他,但他的妹妹对她可没情分,刚才还想杀她,这种视人命如草芥的人物,讨好求饶都不见得有效果,反正建立不了良好关系,那不坑白不坑。
她自觉没有本事去那俩男人面前搞风搞雨,她只能从唐六小姐身上着手。唐家隐世豪门,教养出的子弟虽然聪慧多才,但一定缺乏江湖经验社会阅历,尤其唐慕之这种天生眼睛长头顶的,是不可能体察到底层人民的狡黠的。
她好歹是个女官,唐慕之就算逃了刺杀尧国贵人的罪名,当街刺杀有品级的女官,也多少得有个交代吧。
燕绥一定会拿此事做文章,至于他怎么做,就不在她的操心范围了。
文臻的算盘打得啪啪响。
手指用力,机关启动,她已经看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