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秘书道:“王欢先生以每分钟300字左右的速度进行写作。”
“每分钟三百字?”查理尖声道:“这也胡乱敲击键盘又有什么区别?这是极限速度,还是……”
女秘书道:“他时时刻刻都保持这个速度,所以三个小时,写了五万字。”
查理道:“我感觉,这笔生意要完蛋了。”
女秘书道:“不仅如此,您为他准备的团队,他一个都没有用。他从来没有想两个编辑咨询任何问题,整个人直接埋在键盘上,疯狂地抽搐三个小时,写完五万字就扔在那里。”
查理道:“翻译,赶紧将这五万字翻译出来,我要看看会烂到什么地步。”
女秘书道:“我们准备的翻译团队也没有用,他写完了中文版后,又一个人写完了英文版,同样是三个小时内,完成了五万字左右。”
瞬间,查理完全麻木了。
本来一个月内写完近百万字,就已经觉得无比荒谬了。
现在,你要一个人独立完成近百万字的中文版,还有英文版?
这……这该烂到何等级别啊?
大概和脸滚键盘出来的文字一样吧。
肯定会烂到完全不堪入目吧。
查理觉得自己真的完了,这笔生意肯定完蛋了。
而此时,查理就在兰登书屋的总部,向他的boss进行汇报。
当然,总部也在纽约。
“你的脸色不太好看,怎么了?”boss杜勒盟问道。
查理道:“那个中国运动员,在一天之内写了五万字,准确说是十万字。五万字的中文,五万字的英文。”
boss也惊呆了。
完全无法想象,一天五万字写出来的内容,会烂到什么地步?
查理道:“我们现在毁约,还来得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