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有将近三百个字。
这……这太疯狂了。
这压根就不是写书吧,你是用脸滚键盘的吧?
然后,她凑上前一看。
靠!
还真是在写书。
虽然暂时,她看不出好坏。
中国,1967年。
“红色联合”对“四?二八兵团”总部大楼的攻击已持续了两天,他们的旗帜在大楼周围躁动地飘扬着,仿佛渴望干柴的火种。“红色联合”的指挥官心急如焚,他并不惧怕大楼的守卫者,那二百多名“四二八”战士,与诞生于l966年初、经历过大检阅和大串联的“红色联合”相比要稚嫩许多……
这是王欢小说的开始内容。
这个打字员虽然看不出好坏,但这绝对是正常的小说段落。
绝对不是用脸滚键盘出来的。
这太牛逼了吧。
她见过写书快的,但也没有见过这么快的啊。
或许,这段内容已经在脑子里面很久了吧。
所以王欢才能写得这么快,接下来应该会越来越慢吧。
但是……
接下来的一幕,让这个打字员,还有兰登书屋来这里的团队完全惊呆了。
王欢这种疯狂的速度,整整持续了三个小时。
真是暴风骤雨一般的写作速度。
三个小时。
写了五万字。
不仅仅打字员惊呆了。
几个编辑也完全惊呆了。
这个世界上还有这么快的写作速度吗?
三个小时,写了五万字。
每分钟300字左右,中途没有任何停歇。
这……这该写得多么烂啊?
专业的打字员,三个小时也打不出五万字啊。
这还是人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