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日之后。
林如海小书房,世安堂。
已过了丑时,贾蔷背完书,又拿过《颜勤礼碑》和《多宝塔碑》的字帖来练字。
这是他每日必备的功课,来此世之前,他一个工科狗,怎有闲心去写毛笔字?
纵然得了前身的记忆,可前身纨绔子弟一个,一手字写的连徒有虚表都谈不上。
在这个时代,字便如人的脸面,丝毫不能差。
下场科举时,字若不好,基本上连秀才都没指望。
所以贾蔷每日里必抽出一个时辰,勤写大字。
牛油大蜡将书桌周围照的通明,原来没有电的年月,只要熟悉了,其实也并不难熬。
贾蔷全神贯注的书写着每一笔,写书法需要天赋,但写字不用。
想要写的工整,写的让人见之赏心悦目,只需要下苦功夫狠练就是。
贾蔷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书法天赋,也没想过成为书法家,所以只埋头勤学苦练。
静谧的夜,笔锋擦过纸面的声音都能入耳。
细密的纱窗外时而飞来一只蚊虫,却又被驱虫香薰走,落在水塘边,一尾金鱼跃出水面,一吞而下,荡起一圈水花。
江南的园林中,凡有水塘处必有鱼群,除却观赏之用外,还有更大的用处,便是吃蚊蚁虫卵。
若无鱼群,水塘就会沦为蚊虫孽生的源泉,根本住不得人……
不过这一切,贾蔷都毫无所觉。
他专注的写着每一笔,每一划。
直到一张大纸写满后,他方停下笔,自己端详了稍许,就放在一旁,准备再写一篇,却忽然发觉不对,抬头看去,眼眸猛一收缩,忙站起身道:“姑祖丈?您怎么来了……”
林如海披着一件儒衫,面色和蔼的站在檀木几案旁,他身边,还有一看起来不过二十五六的年轻妇人搀扶着她。